右拐彎和左轉車追尾的責任界定,具體內容的責任情況還是必須由交警來確認。依照交通事故的責任分割,交警應依照當事人的犯罪行為對出現交通事故拉艾的作用和過失的輕微程度,來確認當事人的責任。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行條例》的規定,依照“拐彎讓左轉”的原則,假如右拐彎和左轉車輛出現追尾后,左轉車輛并沒違章高速行駛的犯罪行為,如此本次事故中,右拐彎車輛分擔全部責任。左轉車輛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拐彎必須讓左轉車。所以,假如左轉車輛未依照標線高速行駛,就比如說機動車右轉了,但是左轉車擠占了非機動車道,私自通行的,如此左轉車須要分擔事故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表示,但機動車駕車透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時,應依照下列的規定通行:
(一)在Minervois導向的車道路口,依照所須要前進的方向駛進導向車道;
(二)準備工作進入環形車道的路口的車輛,應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輛先行;
(三)向左拐彎時,要靠路口中心點右側拐彎,因此在拐彎時要打開轉向燈,假如是夜間行車,則應打開近光燈;
(四)碰到離境信號時,必須依序透過;
(五)碰到暫停信號時,一次停在暫停線外。假如沒暫停線,就停在路口之外的地方;
(六)向右拐彎碰到而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離境信號的,則依序停放進行等候;
(七)在沒方向指示燈的十字路口,拐彎的車輛要讓左轉車輛、行人先行。相較而行的兩輛車,右拐彎車輛讓左拐彎車輛先行。

泡水車之家小編給大家總結了一些關于右轉車輛和直行車的事故責任劃分,大家不明白的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